(PED) 压力容器指令

2014/68/EU 压力设备指令

压力设备由97/23/EC 更新为2014/68/EU, 新指令已於2016/年 7 月19日起强制实施。

何谓压力设备:

1. 压力设备(Pressure equipment ) :压力容器、管路、安全配件及压力配件,压力设备可适用范围,包括和受压力部份相连接的装配件如法兰、喷嘴、管接头、支架、吊具等。
2. 组合装备(Assemblies ) :由同一制造商将几件压力配件组装成,一个有整体功能的压力构件。
3. 压力容器(Vessel ) :压力流体储槽的本体设计、制造,并直接有接头和其它构件相联结。 一个压力容器也可由几个器室所组成。
4. 管路(Piping ) :管路的配备整合组成在一压力系统内,为了传输流体・ 管路包括特殊的管子或系统、管子、配件、膨胀管、软管或其它压力组合件。包括热交换器的冷却或加热管线
5.  安全配件(Safety accessories ) :防止安全配件超出容许的压力范围。这些装备包括直接压力极限开关如安全阀、破裂碟、安全装置、buckling rods 、释压阀(CSPRS )、极限开关(可执行调整,停转或停工),如压力开关、温度或水位开关及和安全有关的量测控制及调节装置(SRMCR )等压力。
6.  配件(Pressure accessories ) :具有一操作功能及承受压力的本体。

压力设备分类及判定窗体选用
选用程序:

  • 步骤1   分析压力设备型式,是否属排除条款。
  • 步骤2   最大容许压力是否高於0.5bar。
  • 步骤3   分析容器内流体类别(液体或气体) 危险性属Group 1,其它属Group 2。
  • 步骤4   分析压力设备型式压力容器管路 燃火性或其它有过热风险压力加热器。
  • 步骤5   选用判定窗体

 


压力

         压力容器

        管路

     流体

PS0.5bar

气体

TABLE 1

TABLE 6

GROUP 1

TABLE 2

TABLE 7

GROUP 2

PS0.5bar

液体

TABLE 3

TABLE 8

GROUP 1

TABLE 4

TABLE 9

GROUP 2

 

容积>2L的燃火性或其它有过热风险的压力加热器如蒸汽产生器或温度高於110的热水加热器及所有的压力锅

TABLE 5